發布日期:2022-03-16
按照學校基層黨組織黨建工作創新要求,為了更好的地服務于全校師生員工,并借鑒其它高校經驗,保衛處黨支部決定在已有的校園110報警中心失物招領職能的基礎上,進一步啟用保衛處失物招領中心。
該中心設立于保于處110報警中心(學校升旗臺西側),主要職能是接收全校師生員工拾獲的物品,加以保管并通過一定渠道尋找失主。失主在丟失物品后,可以及時到該中心查問失物。因此,該中心的成立,可以有效改善全校師生員工丟失物品返還成功率。
為確保該中心失物招領工作順利開展,特提出以下幾點要求:
一、拾獲物品者將物品送往該中心保管時,請在校衛隊員的指引下做好登記。
二、除日常保管拾獲物品外,保衛處還將定期通過保衛處網站、教職工辦公系統等手段發布失物招領信息,看到信息的失主應及時前往認領物品。
三、失主認領物品時,須攜帶證明身份的證件(如身份證、一卡通、學生證等),并按校衛隊員的指引做好登記。認領時應該仔細觀察物品,并比對自己的失物特征,防止錯拿誤拿。
四、拾獲并交到失物招領中心的一卡通,一定時間內無人認領,將直接送往校園網絡與信息中心處置。目前本列表內的所有一卡通事務,均已經移交網絡信息中心處置。
五、對于冒領丟失物品的行為,保衛部門將嚴肅處理。
附件:保衛處拾獲物品清單(2022.03)
保衛處
2022年3月14日
附件下載:http://www.er-mo.com/bwc/editor/userfiles/file/20220316/保衛處拾獲物品清單(2022.03)_2022031610323778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