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布日期:2018-05-10
為確保畢業生戶口遷移工作的順利進行,需辦理戶口遷移的畢業生帶本人身份證到校園安全服務中心領取《常住人口登記卡》,在領到《畢業證書》后方可自行到鮀浦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遷移手續(辦理手續時,需先確定本人戶籍回遷的落戶地址)。
一、 戶口遷回原籍者需提供材料:
1、 常住人口登記卡;
2、 本人身份證;
3、 畢業證書。
二、 戶口遷到錄取學校者需提供材料:
1、 常住人口登記卡;
2、 本人身份證;
3、 畢業證書;
4、 學校錄取通知書。
三、 戶口遷到工作單位者需提供材料:
1、 常住人口登記卡;
2、 本人身份證;
3、 畢業證書;
4、 報告證、接收函或就業協議;
另:
1、戶口遷到汕頭市區(含澄海、潮陽、潮南及南澳)的畢業生,可在校園安全服務中心領取戶口卡后,直接到入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(不用再到鮀浦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)。
2、領到畢業證后,若需委托他人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須提供:委托書、畢業證復印件(蓋學院章)及雙方身份證復印件。
3、畢業生戶口遷出后,必須按《戶口遷移證》的時限(1個月)及時到入戶地派出所落戶,否則,遷移證不能退回重辦。
溫馨提示:
鮀浦派出所戶籍室上班時間:8:30-11:30 14:30-17:30
周六、周日休息 電話:82756003
校園安全服務中心(保衛處)地址:汕大資源保衛辦公樓204室 電話:8650343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