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衛處工作職責
保衛處主要職責是:
(一)落實黨和國家關于安全管理的政策法規,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。
(二)做好學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,組織實施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。
(三)開展法制宣傳與安全教育工作。
(四)負責維護校園秩序和校園安全,了解校園周邊社情,落實安全防范措施;負責消防安全、交通安全的管理;協助公安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查破政治、刑事和治安案件。
(五)建立健全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機制,會同相關部門處理各種安全隱患和突發性事件。
(六)負責校衛隊的建設和管理工作。
(七)建立動態情報信息網絡,掌握各種維穩及治安信息。
(八)負責師生員工的戶籍管理,協助師生做好戶口遷移、身份證辦理等工作。
(九)完成學校及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。